中國將實施新修訂《境外投資管理辦法》
新華社記者邰曉安、張逸之福建廈門報道
9日,中國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副司長方蔚在第十八屆中國國際投資與貿易洽談會上宣布,新修訂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將于10月6日實施。修訂后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將進一步簡政放權,落實企業主體地位,屆時中國企業對外投資將以備案為主。
新辦法對境外投資開辦企業由商務部和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全面核準的方式改為,備案為主、核準為輔的管理模式,最大限度縮小核準范圍。《辦法》僅對中國企業在敏感國家(地區)、敏感行業的投資實行核準,其余均實行備案。
此外,修訂后的《辦法》進一步縮短了境外開辦企業備案和核準的辦理時限,加強了政府的指導和管理的規范,加大了政府公共服務。
中國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副司長 方蔚:修訂后的《辦法》加大了對企業境外投資行為進行指導和規范的力度。敦促企業要求他們在境外投資時遵守國內外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做好環境保護、勞工保護、員工培訓、企業文化建設,促進與所在國還有當地的文化融合。
方蔚還表示,新修訂的《境外投資管理辦法》首次建立了境外投資的負面清單模式。《辦法》規定了四種情形不能作為,在清單之外,企業可以作為市場主體,依法地平等進入。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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