甌海查獲4起水環境破壞案件
今年以來,針對河道污染問題,溫州市甌海區警方實施嚴格的“河道警長制”,已破獲了4起周邊企業非法向河道內排放超標污水案件。
1月9日,一非法車間主葉某因涉嫌重大環境污染罪被依法刑事而被甌海警方在龍灣區蒲州街道上江浦江路附近抓獲。據悉,葉某來自安徽,今年42歲,自去年下半年以來,葉某在未建立任何廢水污染防治措施的車間內,非法電鍍加工螺,將電鍍廢水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排水溝內。
甌海公安分局聯合甌海區環境保護局在檢查中發現該情況后,對該車間及排水溝采集水樣進行檢測。經檢測,該電鍍加工場所排放的液體內鉻含量超國家標準392倍。
葉某事件剛發生不久,甌海區梧田街道工業基地鎮南路附近一電鍍加工廠的廠主高某(男,35歲,四川人)也因涉嫌重大環境污染罪被甌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據警方介紹,他們于2月27日晚上對此電鍍加工廠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獲雙氧水8桶、工業氫氟酸2桶等物品。經檢測,該加工廠排放的酸洗廢水中重金屬污染物濃度超過國家標準3倍以上。
來源:溫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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