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2014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7月1日起執行
根據《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的規定,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同意,蘇州市2014年度住房公積金調整工作及繳存單位基礎信息核對工作將從2014年7月1日起正式開始。
繳存基數應按職工本人2013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工資總額)核定。具體口徑按《關于調整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計提住房公積金工資總額基數的通知》(蘇財建字號)執行,即根據國家統計局現行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工資總額是指單位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勞動報酬,不論成本中列支的還是在其他項目中列支的,均應計入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等。
各地繳存基數最高不得超過蘇州市2013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7300元,同時不得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蘇州市區目前為2387元)。
蘇州2014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文件
蘇州2014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文件
蘇州2014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文件
本次年度調整具有以下特點:
① 突出按實繳存。
有效保障弱勢群體和低收入職工的權益,中心通過系統控制的方法,對職工的繳存基數進行嚴格控制,體現了“控高保低”原則。如職工工資基數確實低于上年水平或低于當地人社部門規定的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需經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后,方能調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② 雖短辦理期限。
為督促各繳存單位盡快辦理繳存基數調整業務,今年的調整業務辦理期限,從之前年度的3個月,縮短至2個月,應在8月31日前完成。新的工資基數將從7月開始執行,對7月至調整當月之間月份少繳部分的住房公積金,單位在調整時,應做一次性補繳。
③ 維護低收入職工權益。
在年度調整期結束后,仍未調整的,如職工繳存基數低于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的,由市公積金中心管理部門統一調整至當地社保最低繳費基數。
④ 取消年檢。
為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的精神,從今年開始,取消公積金年檢業務,改為單位基數信息核對。辦理時限與繳存基數調整業務同步。
⑤ 大力推廣云服務平臺。
云服務平臺是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面向繳存單位的網絡服務平臺。本次年度調整及繳存單位基礎信息核對工作,有關文件發布、資料下載、業務咨詢解答均通過該平臺進行。
已經開通了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的單位,可以通過云服務平臺,登陸“網上單位業務”系統,自行進行繳存基數調整和基礎信息核對,不需再向承辦銀行網點提供相關紙質表格及材料。
來源:搜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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