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顧:北京某機構違法認證被罰5.7萬元
斗智斗勇,案情水落石出
做筆錄期間,北京某認證公司總經理一直描述該公司審核流程規范、稽查制度嚴密,具體描述:“經過合同評審,我們發現企業有部分產品在3C目錄內,我們不同意把3C目錄內產品寫在證書上,在和企業協商后,決定在證書上用括號(有國家專項要求的按要求執行),我們最終予以審核發證”。然而,認證公司企圖偷換概念來混淆視聽的行為并沒有讓調查小組望而卻步。為了抓緊時間,防止雙方串供,調查小組緊接著對該電機企業做第二次補充筆錄,現場對直接參與審核活動的總經理、副總經理、計劃營銷部、技質部等人員進行了筆錄。企業人員反映北京某認證有限公司從未告知要縮小審核范圍,也沒有提及部分電機需要做3C認證,證書覆蓋范圍加括號也未解釋原因,更沒有對其使用認證證書、標志的情況進行過跟蹤。常州檢驗檢疫局核對了審核人員報銷食宿發票,缺少技術專家的報銷票據,再次印證其從未到審核現場。面對鐵證,北京某認證公司最終認罪。
隨著人證物證的一應俱全,該案水落石出:北京某認證機構在對常州某電機生產企業的認證過程中,未對證書覆蓋的全部產品和全部型號是否符合3C認證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審核,并篡改補充了3C相關的審核記錄,且特地以《特殊項目例外放行審批表》的形式排除和減少了此項法定程序,故認證機構存在減少認證程序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第22條、《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24條、第25條的規定。同時,認證過程中技術專家并未到現場審核,首末次會議現場簽到表上其簽字系偽造,造成認證人員能力不能符合認證要求,違反了《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23條、第24條規定。鑒于以上行為,常州檢驗檢疫局最終對該認證機構給予罰款5萬元及沒收認證違法所得7000元的行政處罰。該電機生產企業因生產銷售未經3C認證的電機被另案處理。
重拳出擊,強化監管力度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我國的認證工作不斷發展。據統計,截至2013年,全國現有依法設立經批準及備案的機構總數1043家,其中認證機構175家、分支機構327家、辦事處541家,有效認證證書達到111.3萬張。然而,我國認證行業在飛速發展的過程中,也出現了諸多問題,如一手交錢一手領證、虛假認證泛濫、虛構簡化審核認證管理過程等。本案中,北京某認證公司正是因為任意簡化審核認證管理過程而構成違法。這些弊端損害了消費者權益,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并滋生尋租,影響我國企業國際競爭力,市場秩序受到破壞。
解決我國認證行業亂象,除了制定統一且高水平的認證標準,強化認證機構的法律責任以及加強社會監督之外,政府監管也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分析這起案件,正是因為監管人員扎實的專業知識、高度負責的態度以及敏銳的洞察力才讓曲折的案情最終水落石出。今年以來,常州檢驗檢疫局認監科共結案各類認證違法案件3起,處罰金額達12.7萬元,形成了一套高密度、全方位的監管機制。
法規點擊
《認證機構管理辦法》第55條規定:認證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認證監管部門應當責令其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國家認監委應當責令其停業整頓6個月直至撤銷其批準證書,并予公布:
(一)聘用未經國家注冊(確認)的人員或者使用不符合認證要求和能力的人員從事認證審核、檢查活動的。
(二)增加、減少、遺漏認證基本規范、認證規則規定程序要求,認證人員未到審核現場或者未對認證委托人的糾正措施進行有效驗證即出具認證證書的。
為保護國家安全、人體健康或者安全,國家規定部分涉及人類安全的電機產品需要做3C認證后方能出廠銷售。這么大一家電機生產企業竟然沒有一張3C證書,很可能有問題。職業敏感性讓史經輝產生了懷疑。為了進一步確定產品的性質,他與同事一起對照3C目錄界定表和公司所提供的產品圖冊、技術參數進行鑒別,最終排查出7種型號電機涉嫌3C認證,后經權威檢測機構和國家認監委專家鑒定,再次明確產品需要做3C認證。
來源:中國檢驗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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