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電池“歸宿”在哪里?
“遙控車用完,收音機還能接著用。”這是某電池廣告詞,節能減排的理念下,電池商家絞盡腦汁琢磨著如何更環保、更低碳。一粒紐扣電池可污染60萬升水,等于一個人一生的飲水量。一節電池爛在地里,能夠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利用價值,媒體對廢舊電池等生活廢品的報道不少,但廢舊電池完成使用價值后又該何去何從?不光廢舊電池,廢舊熒光燈管、過期藥品也存在同樣的問題,它們的“歸宿”又都在哪里呢?
現狀 回收工作未成長效機制
2013年,寧夏試點將生活源危險廢物分類收集、集中處置,決定在300個居民小區配置廢舊電池、廢舊熒光燈管、過期藥品分類收集箱。其中,銀川試點小區有200個。廢舊電池等,正是《國家危險廢物名錄》中的內容。
根據試點工作安排,居民家中的廢舊電池等分類收集后,將轉運至自治區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有限公司集中貯存。但在試點推進過程中,收集箱的管理、轉運方式、臨時貯存及安全處置的責任始終無法落實,加之經費無從保障,使得這一工作始終未能形成從分類收集、轉運貯存到安全處置等全過程的長效保障機制。
矛盾 我區無回收體系建設規劃
2011年10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曾發文,要求各省區市編制實施“十二五”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規劃,提高廢舊電池、廢棄節能燈、過期藥品等的回收率。2012年4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又下發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建立完整的先進的廢舊商品回收體系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的通知》,該分工涉及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發改委、公安部、工商總局、供銷總社等多個職能部門。
正如自治區環保廳固體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管理局負責人所說:“編制廢舊商品回收體系建設規劃,明確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的責任,建立政府引導下的市場機制,是形成生活源危險廢物分類回收和集中處置長效機制的基本保證。”
為何生活源危險廢物試點運行途中遇囧?為何日常的維護、轉運、貯存、處置成本無法落實?就此,記者采訪了自治區商務廳、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自治區發改委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均稱,目前我區尚無廢舊電池、舊熒光燈、節能燈等廢舊商品的回收體系建設規劃,具體方案仍在研究中。
癥結 回收工作需多方合作
在業內人士看來,生活源危險廢物收集和安全處置工作是一項很大的系統工作。
自治區環保廳固體危險廢物和化學品管理局負責人說:“作為一項公益性事業,生活源危險廢物分類收集處置工作不是單個部門所能解決的,需要由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協力完成。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一樣,應做好規劃,明確責任,建立政府引導下的市場運營機制,建立長效的回收、轉運、處置機制,是做好生活源危險廢物無害化處置的唯一途徑。”
本報記者 陳玲 實習生 周婭婷
來源:銀川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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