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處級以上干部每5年應培訓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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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近日,中共中央印發《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稐l例》要求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黨政領導干部應當每5年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累計3個月或者550學時以上的培訓。
《條例》要求干部必須嚴格遵守教育培訓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學習培訓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完成規定的教育培訓任務。
干部因故未按規定參加教育培訓或者未達到教育培訓要求的,應當及時補訓。干部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教育培訓的,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組織處理。干部弄虛作假獲取培訓經歷、學歷或者學位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干部在參加組織選派的脫產教育培訓期間,一般應當享受在崗同等待遇,一般不承擔所在單位的日常工作、出國(境)考察等任務。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必須嚴格履行手續。
2006年,中央頒布《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試行)》,在推進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培養造就高素質干部隊伍,推動學習型政黨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形勢任務和干部隊伍狀況的變化,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的要求,中央決定予以修訂。
干部教育培訓的對象是全體干部,重點是縣處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和優秀中青年干部。
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重大決策部署采取集中輪訓;黨的基本理論和黨性教育采取專題培訓;新錄(聘)用的干部進行初任培訓;晉升領導職務的干部進行任職培訓;干部在職期間進行崗位培訓;從事專項工作的干部進行專門業務培訓。干部教育培訓以脫產培訓、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網絡培訓、在職自學等方式進行。
省部級、廳局級、縣處級黨政領導干部應當每5年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認可的其他培訓機構累計3個月或者550學時以上的培訓。提拔擔任領導職務的,確因特殊情況在提任前未達到教育培訓要求的,應當在提任后1年內完成培訓。干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應當作出規劃,統籌安排。
其他干部參加教育培訓的時間,根據有關規定和工作需要確定,每年累計不少于12天或者90學時。
干部個人參加社會化培訓,費用 律由本人承擔,不得由財政經費和單位經費報銷,不得接受任何機構和他人的資助或者變相資助。
干部教育培訓堅持以理想信念、黨性修養、政治理論、政策法規、道德品行教育培訓為重點,并注重業務知識、科學人文素養等方面教育培訓,全面提高干部素質和能力。
按照政治合格、素質優良、規模適當、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的原則,建設高素質干部教育培訓師資隊伍。
建立健全領導干部上講臺制度??h級以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應當帶頭到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和高等學校等授課。
京華時報制圖謝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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