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環境整治動真格:PM2.5不達標就問責主要領導
近年來蘇州對環境質量越來越重視,市民對藍天白云、綠水青山也愈發關注。
環境治理這種事,光呼吁是沒什么意義的,落到具體考核指標上,這才算是動了真格。
于是,蘇州制定了《蘇州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對各市(區)在防治大氣污染方面的工作情況進行量化評分。
這項辦法將實行以空氣質量改善情況為核心的大氣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以各縣市(區)環境空氣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下降比例作為考核指標,今起3年內,PM2.5年均濃度較各自基數下降比例分別要達到7%、13%和20%。
各區市PM2.5年均濃度基數
張家港市 :69 微克/立方米
常熟市 :66 微克/立方米太倉市 :65 微克/立方米昆山市 :61 微克/立方米吳江區 :70微克/立方米姑蘇區 :67微克/立方米吳中區 :75微克/立方米工業園區 :70微克/立方米高新區 :70微克/立方米相城區 :69微克/立方米
注:PM2.5年均濃度數據來源于各市、區轄區內環境空氣省控點位和國控點位年均濃度的算術平均值。
此外,各市(區)還領到了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包括產業結構調整、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燃煤小鍋爐整治、工業大氣污染治理、城市揚塵污染控制、黃標車和老舊機動車淘汰、大氣環境管理等9項指標。
考核評定結果:1、 考核結果在報市政府審定后,將向全社會公開。2、 對考核結果優秀的市、區予以通報表彰。3、 對未完成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或重點任務完成情況得分低于70分的地區,將約談主要負責人,并問責相關領導。4、 對弄虛作假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這個考核辦法推翻了以往的單一定性考核,包括市經信委、發改委、質監局等多部門都將像學生考試一樣,接受污染源管理的百分制考評。其中,像關停搬遷重污染企業、燃煤小鍋爐和有機廢氣整治、城市揚塵污染控制都是重點考題,如何不被扣分、多拿加分,就得比創意考水平了。
今后,這項辦法也將成為考評各市(區)環保工作的重要依據。
來源:蘇州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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