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劇!蘇州一員工徹夜加班猝死,只賠到……
加班也是白領們工作中無可避免的內容,根據智聯招聘發起2015年蘇州白領生存質量調查,約1/3每周加班超5小時。繁忙勞累造成的對身體傷害的事件屢見不鮮,員工“過勞死”更是這一類事件的極端呈現!這不,蘇州又出現了這么一起案子!
事情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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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本想提醒他上班時間到了,卻發現他已經不省人事?!?/span>
2013年4月,李某入職昆山某電子公司工作。同年12月12日,上夜班的李某被安排加班至第二天凌晨1點多,下班后就回到宿舍休息。13日晚上11點多,同室友發現到了上班時間李某仍無動靜,不省人事,打電話報警。經診斷,李某為現場猝死。
審認為:下班后在公司宿舍內死亡,不構成工亡
事后,李某的父母訴至法院,請求判令電子公司賠償死亡賠償金等合計86萬余元。法院經審理認為,李某下班后在公司宿舍內死亡,死亡原因無法查明。考慮到引發猝死的原因亦與李某個人身體素質、個人身心調整等多重因素有關,具有多因一果性和一定的偶然性,在本案因果關系參與度無法查明確定的情況下,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這種情形不構成工亡,駁回了李某父母的訴訟請求。
那么哪些情況是被認定為工傷,工傷申請又應當提交哪些材料呢?相信很多人都一頭霧水,下面小編來給大家解答一下吧!
根據新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新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同時小編想提醒各位上班族,在努力工作的同時也要小心以下職業?。?/span>
來源:楊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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