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水資源危機亟須解決
作者:北京大學環境資源與發展經濟學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曹和平;北京大學中國產權與PE市場研究機構研究員 丁志可
近兩年,社會上及媒體上沸沸揚揚地議論著空氣污染及霧霾對北京的影響。誠然,霧霾對北京人的生活和北京的環境、經濟造成了嚴重影響,但隱患更大、影響更深的是水資源危機。水資源危機是埋在北京身邊的定時炸彈。
北京極度缺水
北京在歷史上水資源比較豐富,但隨著北京的城市擴張、人口膨脹以及工業發展,豐富的地表水系迅速斷流、干涸,地下水也遭到嚴重超采。
對于北京這個人口眾多的超大城市來說,缺水成了市民生產、生活最大的威脅。市政府采用多種辦法保障城市用水。首先,尋找多種水源的辦法“開源”。2003年起,相繼啟用懷柔、房山、平谷和昌平四個應急水源地;2008年起利用南水北調工程開始從河北調水,目前河北崗南、黃壁莊、王快和安格莊四個水庫,山西冊田水庫等水庫多次向北京集中輸水。其次,通過調整用水結構、節水等辦法“節流”。據了解,北京市通過大規模推廣節水改造、調整產業結構、加強再生水利用等方式,減少水資源的利用量。北京市水務局提供的數據顯示,從2000年到2012年,在人口增長了700萬的情況下,全市用水量從40億立方米減少到了36億立方米,12年間減少使用10億立方米新水。
即使采取以上種種辦法開源節流,北京仍然嚴重缺水。據《北京市“十二五”水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2014年北京缺水6.6億立方米,2015年南水北調中線調水10.5億立方米,仍缺水1.9億立方米。按聯合國標定,人均1700立方米/a為貧水國標準,中國低于2100立方米/a,只及世界人均值的28%。北京人均154.8立方米/a,不到聯合國貧水線的1/10,全國的1/14,世界的1/44,屬于極度缺水城市。這種水資源狀況甚至不如以干旱著稱的中東、北非等地區。
北京水資源嚴重污染
北京市環境保護局今年4月份發布的《2013年北京市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全年共監測五大水系有水河流93條段,長2219.1公里,其中:II類、III類水質河長占監測總長度的49.8%;IV類、V類水質河長占監測總長度的6.1%;劣V類水質河長占監測總長度的44.1%,整體狀況不容樂觀。五大水系中,潮白河系水質最好,永定河系和薊運河系次之;大清河系和北運河系水質總體較差,污染嚴重。造成北京市水資源嚴重污染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水資源短缺,生態用水嚴重匱乏。與多年平均降水量相比,近十余年來北京市降水量減少19%,水資源總量減少43%,入境水量減少77%,兩庫(官廳水庫和密云水庫)來水減少79%。可用水資源急劇減少,導致沒有適當的徑流補給河道,水資源承載力降低。水資源短缺致使河流、湖泊缺少新鮮水補給,生態用水嚴重匱乏,客觀上造成了北京市水環境容量很小,自凈能力和納污能力非常有限,水生態十分脆弱。
二是污水處理能力不能滿足城市發展需要。隨著重工業逐步離開北京,生活污水成為北京市水污染的主要來源。2013年,北京市常住人口已達到2100萬人,遠遠超過《北京城市總體規劃》中提出的2020年1800萬人的目標。而污水處理廠建設受建設周期、規劃選址等因素制約,明顯滯后于城市人口發展速度。目前,北京全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為83%,每天有近百萬噸污水直排入河。
三是農村及農業污染治理程度不高。由于農村地區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礎相對薄弱、歷史欠賬較多、資金投入不足、監管難度大等原因,農村和農業水污染問題依然十分突出。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嚴重不足,且已有設施運轉率低;化肥農藥過量施用,對農田、地表及地下水體構成危害;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較重,治理難度大。
四是“唯GDP”的官員考核體系導致地方以犧牲環境換取經濟發展,造成水資源污染。
五是人口高度集中,污染負荷大,加大了地表水污染。
五路齊進,解決北京水危機
要從根本上解決北京水資源危機,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是改變“九龍治水”現狀。目前,地下水是國土資源局管,水污染管理由環保局負責,水利由水利局分管,住建部則負責城市用水和污水處理。政出多門,不利于水資源調配和水污染治理。要改變這種現狀,必須建立一個統一的管理部門(例如“水資源管理委員會”)進行統一協調和管理。
二是發展環境友好型經濟。北京要建設生態城市,就要盡量采用那些環境友好型的技術發展經濟,把水污染降到最低限度,通過保護農田、森林、綠地、清潔的空氣和水等措施來實現生態協調。
三是外遷部分人口。根據2013年北京的水資源量(26.2億立方米)以及人均用水量(154.8立方米),北京水資源人口承載力為1600萬左右,而北京2013年人口已經超過2100萬,城市人口遠遠超過水資源人口承載力。因此北京必須立足于城市所依托的自然區域,來調整城市人口;同時可考慮遷出部分國家機關以達到外遷人口的目的,減少水資源需求。
四是大力推動京津冀一體化。一體化條件下所有的資源配置可以自由流動,打破行政分割,在更廣闊區域上提高配置效率,也會提高水資源利用率和水資源的承載力。
五是完善法律法規,嚴格執法。國家層面制定的有關水資源的法律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有《北京市水資源管理條例》、《北京地下水資源管理暫行辦法》、《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控行動方案》等。這些法律法規從根本上保障了北京的水資源環境,但是法律法規只有在嚴格執行的情況下才能發揮其效力,這就要求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要嚴格執法。2012年,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國發〔2012〕3號),建立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項制度”,相應地劃定用水總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北京市政府發布《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京政發〔2012〕25號),以促進水資源合理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保障首都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 上一篇:凈水器國家標準本月實施 有效清除市場亂象 2014/8/8
- 下一篇:衢州:大氣治污鐵舉措 91個工業廢氣治理項目啟動 201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