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職業病 監管不容懈怠
塵肺、矽肺是危害嚴重的一種職業病,國內外對此尚無理想的治療方法。當下不僅是在廈門塵肺病患者漸增,在其他地區塵肺發病率都有所上升。據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通報,在6000萬勞動力人口中,有2000萬人處于粉塵、化學毒物、噪音、放射性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的接觸中;在確診職業病例中,38%是塵肺病(11月26日《廣州日報》))。另外,數據顯示,目前我國職業病人數已達2億,這龐大的人群說明,許多企業為勞動者提供的工作環境和勞動保障,還遠遠無法達到以人為本的基本安全保障層面。
其實,早在2001年我國就出臺了《職業病防治法》,其中明文規定,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按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勞動者,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創造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采取措施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
然而,現實生活中我們看到,一些企業職工工作條件惡劣,缺乏必要的勞動保護。一些地方片面強調經濟發展,忽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在職業病防治上存在投入不足問題,職業病防治技術服務機構數量少、分布不均,不能適應當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在職業病防治監管上,各政府部門也沒有形成合力,存在監管不力甚至缺位的問題。
5年前,28歲的河南農民工張海超為了了解自己的健康狀態真相,從河南到北京,一次次走進專業醫院尋找證明,甚至做出了不顧可能造成的手術風險,要求醫院給自己“開胸驗肺”進行活體檢驗的駭人之舉。張海超“開胸驗肺”之舉像一把利刃,戳進了我們安全監察機制的軟肋,它說明,與強勁的經濟增長相比,保障勞動者生命安全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的軟弱無力。
毋庸置疑,一個地方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好壞,直接反映當地政府的監管是否到位。如果地方政府監管不到位、行政不作為,那么該地區的職業病危害勢必嚴重。如今看來,各地職業病防治形勢依然嚴峻,這不僅反映了一些企業對職工生命健康的漠視,而且說明有關預防職業病方面的法律法規,在一些地方并沒有真正被貫徹落實。
因此,面對職業病多發的趨勢,監管不能再繼續懈怠、軟弱了。只有嚴格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對漠視職工健康權益,造成職業病危害的企業給予嚴厲處罰。同時,將職業病防治納入各級政府政績考核目標,與官員政績掛鉤,確保政府責任的落實。如此,才能為勞動者撐起健康保護傘。如果職業病防治監管部門的應對工作不能有實質性的進展,職業病防治繼續處于被動應付狀態,以及職業病人抗爭的權利不能保證,那么,職業病的夢魘就會躲在監管的漏洞中竊喜。(程漢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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