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后如何爭取待遇?別主動辭職 注意申請時效
2014-12-12 10:12:03??????點擊:
閩南網12月12日訊 事故發生12年了,才申請工傷鑒定,來不及了!
企業沒有買工傷保險,你還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沒問題!
沒有勞動合同,只有一張考勤表,這能證明你們存在勞動關系,能獲得工傷賠償嗎?可以!
關于工傷的事兒,普通人難搞懂。近日,薌城區的許先生撥打海都熱線通95060說,受工傷后,工廠讓他主動辭職,要不就不給他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這樣行嗎?
昨日,海都記者請教了漳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捋了捋這事兒。
大致程序是這樣:受了工傷后,要申請工傷認定,傷情穩定后,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之后,再根據鑒定出的傷殘等級,享受不同等級的工傷保險待遇。不過,其中涉及申請時效、證據收集等環節,不留個心眼,還真不行。
案例1
工傷后若不辭職 就拿不到停工留薪?
許先生2009年成為了一家車輪廠的裝卸工,工資計件算,每月能拿四五千。去年8月,在一次搬運車輪時,他腳盤被砸傷。住院養傷期間,工廠負責了全部醫藥費,但并未發放工資、生活費等。今年11月,他被鑒定為勞動功能障礙十級(十級傷殘),停工留薪期為5個月。
隨后,工廠相關負責人說,這種情況下,他不適合再做裝卸工,要他主動辭職,可以領到五個月的工資。如果不辭職,就領不到這筆錢。許先生對此很不解,畢竟是在工作中受的工傷,難道工廠就不能給換個崗位照顧下嗎?
說法
漳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受工傷后,企業除了醫療費用之外,還應及時發放停工留薪期間的全額工資。停工留薪期滿后,若未復工,企業還需支付員工每月的生活費,直至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出來。鑒定出來后,根據傷殘等級,享受工傷待遇。
許先生被鑒定為十級傷殘,是最輕的一級,還具有勞動能力。這種情況下,如果還在聘用期內,個人要堅持工作的,企業必須為其安排工作。如果企業認為無法勝任原工作崗位的,應為其安排其他崗位,工資參照該崗位工資。如果企業要辭退職工的,必須支付一次性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給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按許先生的工資水平及入廠時間算,這筆錢應有兩萬塊左右。
如果許先生主動辭職,這筆錢企業就不用出了。因此,受工傷后,一般不主張職工主動辭職。
案例2
受雇干活按天拿薪 受工傷能申請賠償?
黃先生是一名電工,今年3月18日受雇于一家公司,為該公司整理老舊電線線路。雙方談好,按天給付工資,每天180元。4月18日,該公司一水泥板因老舊而斷裂,正在上面施工的黃先生摔傷。事后,他花費了2萬多元的醫藥費。黃先生申請工傷認定,但該公司認為,黃先生只是公司臨時叫來的,不存在勞動關系。
工傷鑒定機構建議,雙方先找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理清勞動關系。在開庭時,公司提供了員工擁有的勞動合同、履歷表、上班打卡記錄,而這些黃先生都沒有,以此證明黃先生不是該公司員工。而黃先生則提供了他在公司工作時,公司登記的上下班時間考勤表。
說法
漳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說,作為用工單位,不該將工程包給個人,而應包給有資質的單位。因此,該公司首先就存在用工上的失誤。
此外,根據黃先生提供的時間考勤表,證明黃先生受該公司管理約束。因此,認定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黃先生工作期間受的傷應是工傷。
目前,黃先生的事還在仲裁階段。
企業沒有買工傷保險,你還能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嗎,沒問題!
沒有勞動合同,只有一張考勤表,這能證明你們存在勞動關系,能獲得工傷賠償嗎?可以!
關于工傷的事兒,普通人難搞懂。近日,薌城區的許先生撥打海都熱線通95060說,受工傷后,工廠讓他主動辭職,要不就不給他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這樣行嗎?
昨日,海都記者請教了漳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捋了捋這事兒。
大致程序是這樣:受了工傷后,要申請工傷認定,傷情穩定后,要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之后,再根據鑒定出的傷殘等級,享受不同等級的工傷保險待遇。不過,其中涉及申請時效、證據收集等環節,不留個心眼,還真不行。
案例1
工傷后若不辭職 就拿不到停工留薪?
許先生2009年成為了一家車輪廠的裝卸工,工資計件算,每月能拿四五千。去年8月,在一次搬運車輪時,他腳盤被砸傷。住院養傷期間,工廠負責了全部醫藥費,但并未發放工資、生活費等。今年11月,他被鑒定為勞動功能障礙十級(十級傷殘),停工留薪期為5個月。
隨后,工廠相關負責人說,這種情況下,他不適合再做裝卸工,要他主動辭職,可以領到五個月的工資。如果不辭職,就領不到這筆錢。許先生對此很不解,畢竟是在工作中受的工傷,難道工廠就不能給換個崗位照顧下嗎?
說法
漳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說,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受工傷后,企業除了醫療費用之外,還應及時發放停工留薪期間的全額工資。停工留薪期滿后,若未復工,企業還需支付員工每月的生活費,直至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出來。鑒定出來后,根據傷殘等級,享受工傷待遇。
許先生被鑒定為十級傷殘,是最輕的一級,還具有勞動能力。這種情況下,如果還在聘用期內,個人要堅持工作的,企業必須為其安排工作。如果企業認為無法勝任原工作崗位的,應為其安排其他崗位,工資參照該崗位工資。如果企業要辭退職工的,必須支付一次性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給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按許先生的工資水平及入廠時間算,這筆錢應有兩萬塊左右。
如果許先生主動辭職,這筆錢企業就不用出了。因此,受工傷后,一般不主張職工主動辭職。
案例2
受雇干活按天拿薪 受工傷能申請賠償?
黃先生是一名電工,今年3月18日受雇于一家公司,為該公司整理老舊電線線路。雙方談好,按天給付工資,每天180元。4月18日,該公司一水泥板因老舊而斷裂,正在上面施工的黃先生摔傷。事后,他花費了2萬多元的醫藥費。黃先生申請工傷認定,但該公司認為,黃先生只是公司臨時叫來的,不存在勞動關系。
工傷鑒定機構建議,雙方先找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理清勞動關系。在開庭時,公司提供了員工擁有的勞動合同、履歷表、上班打卡記錄,而這些黃先生都沒有,以此證明黃先生不是該公司員工。而黃先生則提供了他在公司工作時,公司登記的上下班時間考勤表。
說法
漳州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說,作為用工單位,不該將工程包給個人,而應包給有資質的單位。因此,該公司首先就存在用工上的失誤。
此外,根據黃先生提供的時間考勤表,證明黃先生受該公司管理約束。因此,認定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黃先生工作期間受的傷應是工傷。
目前,黃先生的事還在仲裁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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