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煤化接千萬罰單告環保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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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超排污染物,位于陜西省咸陽市長武縣的陜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被處以20萬元的罰款,可該企業拒不整改及繳納罰款,79天后這筆罰款飆升至1580萬元。這是陜西省根據今年新實施的《環保法》開出按日計罰的首張“天價罰單”。(《華商報》6月3日)
揆諸媒體報道,這也是國內首張天價環保罰單,其諸多看點自然也引來不少網友圍觀,如有網友點贊:就應該這樣,違法成本低廉導致知法犯法!
這家企業夠“任性”,本來只罰20萬元,但到了30天整改期限時,該企業既沒停產整治,也沒繳納罰款,而是繼續排污;于是環保部門啟動“按日計罰”程序,該企業依然如故,甚至被發現了新的水污染問題。當地環保部門算了賬,從1月8日到3月27日整整79天,按每天20萬元罰款計算,共計1580萬元。
企業“任性”,抵不過執法部門“任性”。這種“任性”,源自執法自信,因為有強大的法律支撐。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新環保法,被譽為“史上最嚴”,一大原因就在于該法增加了“按日計罰”條款,這意味著環保部門完全可以依法向排污企業開出天價罰單。由于新環保法還規定,“按日計罰”不設處罰上限,所謂1580萬元罰單并不是最高,日后也許會有數額更驚人的罰單。
天價罰單是一種宣示,也是一種立場,它所釋放的執法邏輯就在于,罰款不是兒戲,要罰得你肉疼,罰得你不敢無動于衷。但是,對付污染企業并非只有罰款一個法子。新環保法明確規定,對于拒不改正者,可對違法企業責任人,引入治安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如果當地執法部門早就行動,何至于該污染企業一再視罰款為耳旁風?如果相關責任人被拘,也不會一再不整改吧?
據陜西省環保局介紹,目前該企業已停產,但尚未繳納罰款。停產是個好消息,但不繳納罰款,令人覺得不安。由于該企業由彬縣煤炭有限責任公司、陜西中化能源公司共同組建,具有政府背景,膽敢不繳罰款,或有底氣。因此,公眾難免擔心,這一天價處罰會不會走向和解?天價罰單會不會被降格罰款?如果不了了之或被擺平,損害的不只是法律尊嚴,還有執法部門的權威。法律界有句名言:“法律不得使違法者通過違法行為而獲利。”當污染企業必須付出難以逃脫的違法成本時,他們才不會再無視法律。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說過,“多年來,我國有關環境保護的立法數量不少,但環境質量越來越差,就是因為違法成本太低”。違法成本過低就是變相鼓勵違法,新環保法的執行不是充氣棒,而是殺手锏。環保部門開出天價罰單,邁出了可圈可點的第一步,接下來應有下文。比如,如何收繳罰款,如何處理相關責任人,以及如何排除干擾,就需要相關執法部門聯合行動,不徇私情。
(原標題:陜西天價環保罰單千萬別“和解”)
文章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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