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中國環保十大事件
2014年已經揮手離去,根據人民網,經濟參考網2014年12月29日發布的新聞“2014中國環保十大事件” 稍加編輯整理,全文如下:
一、環保部與31省(區、市)簽署《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
事件回顧:1月7日,為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環境保護部與全國31個省(區、市)簽署了《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明確了各地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和重點工作任務。除了明確考核PM2.5年均濃度下降指標外,目標責任書還包括《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的主要任務措施。對于京津冀及周邊地區6省(區、市),目標責任書明確了煤炭削減、落后產能淘汰、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鍋爐綜合整治等各項工作的量化目標,并將工作任務分解至年度;對于其他省(區、市),提出了任務措施的原則性要求。
點評:這是繼國務院全文下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來,我國大氣污染防治政策“落地”最關鍵的一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
駿景咨詢點評:應該要讓目標責任書符合SMART的原則,并公示實施措施,和目標的達成情況!
二、蘭州“4·11”自來水污染事件
事件回顧:4月10日17時,蘭州市主城區自來水供水單位威立雅水務集團公司檢測出出廠水苯含量118微克/升,遠超出國家限值的10微克/升。4月11日凌晨2時,苯檢測值為200微克/升,屬于嚴重超標。在隨后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蘭州市稱周邊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當地自流溝內水體苯超標的直接原因,將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進一步調查取證。
點評:隨著經濟發展,各種工業廢料、農業化學物質的排放造成我國水資源嚴重污染,但是在水源地水質下降,自來水廠處理工藝和管網設施老化等約束下,盡管自來水廠出廠水質符合檢測標準,但并不意味著居民能夠喝上安全水。(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
駿景咨詢點評:水體的污染的確比較嚴重,如何杜絕偷排,亂排,隱匿排放是各級政府和人員的課題,同時,國家也應該對污染的企業說No,避免污染的企業從發達地區轉移到欠發達地區,重新污染本來還算自然的環境,不能再犧牲環境換而追求GDP。
三、歷時8年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出臺
事件回顧:4月17日,環保部和國土資源部發布《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就歷時8年進行的全國性土壤污染情況對公眾披露。公報顯示,全國土壤總的點位超標率為16.1%,其中耕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9.4%,林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0.0%。草地土壤點位超標率為10.4%。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東北老工業基地等部分區域土壤污染問題較為突出,西南、中南地區土壤重金屬超標范圍較大。
點評:防患于未然要比污染后治理的成本低得多。雖然我國在換土等相關治理技術上比較成熟,但由于治理資金要求高,治理過程漫長,而且存在邊治理邊污染的現象,所以還需要法律制度來進行有效保護。(中國農業大學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
駿景點評:應該對打深井偷排的行為加大法律的處罰力度,哪些企業是在做斷子絕孫的可惡行徑。
四、新環保法頒布
事件回顧: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以高票贊成通過了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這是環保法實施25年來的首度大修。環保法修訂不僅將區域污染和流域污染,包括土壤污染等突出的環境問題納入立法內容,另一方面最嚴格的執法手段和政策也用立法的形式明確。環保法修訂中首次提及,面對重大的環境違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領導、環保部門等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將“引咎辭職”。
點評:為環境違法問題買單的不僅僅是違法企業。立法層面納入多項環境執法措施,實際上是堵上了環境違法最關鍵的“一道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
駿景點評:新環保修訂看到了國家對環保的重視,駿景咨詢新環保法進行了解讀,更近一步信息,聯系我司的銷售人員
五、多地霧霾圍城
事件回顧:盡管政府應對“霧霾”頻頻出招,但對于2014年的北京以及周邊很多城市而言,霧霾威脅卻從未真正消除。就在APEC期間的藍天白云外,北京市出現3次重污染過程, 4天重度污染、1天嚴重污染,污染程度與去年同期比較明顯加重,霧霾情況不容樂觀。
環境保護部發布的我國2014年11月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等74個城市空氣質量狀況,74個城市達標天數比例在17.2%~100.0%之間,平均達標天數比例為63.6%,輕度污染天數比例為22.2%,中度污染為8.0%,重度污染為4.6%,嚴重污染為1.6%。其中,京津冀區域1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42.0%;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58.0%,其中重度污染天數比例為15.7%,嚴重污染天數比例為6.7%。
點評:令人尷尬的是,連續兩年的霧霾不斷惡化,但至今霧霾成因仍未有定論。我們應清醒地認識到,對于治理霧霾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除了一些應急性手段之外,實現能源結構轉型、經濟結構調整才是治本之道。(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
駿景點評:現在霧霾毫無轉好的跡象,駿景咨詢建議成立夜間環保稽查隊,加大夜間的環保監督力度,特別是城市郊區的企業,避免夜間偷排,第二天霧霾不散。
六、湘江流域重污染區砷超標715倍
事件回顧:11月15日,環保公益組織長沙曙光環保公益中心對外披露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調查結果:郴州三十六灣礦區甘溪河底泥中,砷含量超標715.73倍;郴州三十六灣礦區甘溪村稻田中,鎘含量超標206.67倍;岳陽桃林鉛鋅礦區汀畈村稻田鉛含量最高值達1527.8mg/kg(即每千克含有1.5克),超標5.093倍。
點評:湖南是有色金屬重點省份,這樣一份重金屬污染數據凸顯我國環境的嚴峻現實。同時也應看到,環保公益組織對于推動環保事業做出的努力。(中華環保聯合會訴訟部部長馬勇)
七、桃源鋁廠污染致多名居民患癌
事件回顧:2014年11月,湖南桃源村民向媒體反映,創元鋁業自2003年4月首條生產線投產以來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給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村民用被污染的水灌溉后,“水稻嚴重減產,蔬菜等農作物也長不活”,下游“十幾人先后得了癌癥死去,還有很多人身體虛弱,全身酸疼無力,卻查不出什么病來”。
點評:工業排放無疑是目前我國環境污染的重要方面。而不容忽視的是,為了簡單的地方經濟發展,很多地方政府往往成為保護傘,縱容了惡劣的環境事件的發生。(中華環保聯合會督查訴訟部部長馬勇)
八、APEC藍
事件回顧:11月北京APEC會議期間,城區被久違的多日藍天所擁抱,空氣質量連續優良,交通順暢。據環保部統計,11月1日至12日,北京市空氣中各項污染物平均濃度均達到近5年同期最低水平。媒體和網民將這種難得一見的好天氣稱作“APEC藍”。
點評:盡管是臨時性管控,至少證明霧霾是完全可以治理的。進一步調整產業結構,構建更大范圍的聯防聯控機制,采取更強有力的治污防治措施,才能留住“APEC藍”。(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
九、天價公益訴訟索賠案
事件回顧:12月16日,備受關注的一審被判賠1.6億元的江蘇泰州環保聯合會訴6家化工企業非法處理廢酸案二審開庭審理。此案將擇日宣判。這是國內迄今判賠數額最大的環境公益訴訟案。
點評:今后通過環境公益訴訟來遏制企業對環保的破壞和損壞將會是一個常態,用法制化的方式去推動環境保護也將成為一個非常重要的發展方向。(中華環保聯合會督察訴訟部部長馬勇)
十、《大氣污染防治法》迎來大修
事件回顧:12月22日開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大氣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的議案。這次27年來的第三次修訂,也是首次大規模修訂。
相比現行大氣法,修訂草案新增了標準規劃制定、區域聯防聯控、重污染天應對三個章節,并強化了企業和政府的法律責任。特別對于重點領域大氣污染防治,加大了對污染的處罰力度,采取更為嚴厲的限批措施。草案還取消了現行法中50萬元的處罰上限,代以倍數類懲罰標準。
點評:重典治霾的措施顯示了政府治理環境問題的決心,但是草案背后的難題是,如何使經濟發展與減排、淘汰落后產能、實現產業升級轉型以及傳統能源消費模式轉型達到平衡。(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柴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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