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修訂的《消防安全標志》國家標準8月1日正式實施
新修訂的GB 13495.1—2015《消防安全標志第1部分:標志》國家標準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標準將消防安全標志分為火災報警裝置標志、緊急疏散逃生標志、滅火設備標志、禁止和警告標志、方向輔助標志、文字輔助標志等6類,共有25個常見標志和2個方向輔助標志。
同時增加了消防電話、推車式滅火器、消防炮等3種標志。并將原標準中規定的“緊急出口、消防梯、消防水帶、當心火災—易燃物質、當心火災—氧化物和當心爆炸—爆炸性物質”等6種標志的名稱分別修改為“安全出口、逃生梯、消防軟管卷盤、當心易燃物、當心氧化物和當心爆炸物”。此外,新標準還對消防按鈕、安全出口、滑動開門、禁止堵塞、滅火器、消防軟管卷盤、禁止用水滅火、方向輔助標志等12種標志細節進行了修訂。
消防安全標志由幾何形狀、安全色、表示特定消防安全信息的圖形符號構成,向公眾指示安全出口的位置與方向、安全疏散逃生的途徑、消防設施設備的位置和火災或爆炸危險區域的警示與禁止標志等特定的消防安全信息。
國家標準委有關負責人說,GB 13495《消防安全標志》自1992年首次發布以來,消防安全標志已在各類建筑和場所中得到廣泛應用,對有效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揮了重要作用。新標準在修訂過程中,主要根據中國消防安全工作的實際需要、管理特點和群眾認知習慣,并參考了國際有關消防安全標準的內容。
他稱,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對進一步規范消防安全標志的應用,提高消防安全標志的可識別性,有效預防火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將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變化綜述:
GB13495的本部分第3章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GB13495《消防安全標志》分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標志;
———第2部分:產品通用要求;
———第3部分:設置要求;
……
本部分為 GB13495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 GB13495—1992《消防安全標志》。與 GB13495—1992相比,本部分變化如下:
———刪除了標 志 的 結 構、尺 寸、制 作、設 置 等 內 容;這 些 內 容 將 納 入 GB13495 的 其 他 部 分 (見
1992年版的第4章、第6章、第7章);
———刪除了“禁止帶火種”標志(見1992年版的標志編號3.4.8);
———增加了“消防電話”“推車式滅火器”和“消防炮”標志(見表2、表4);
———將“緊急出口”“滅火器”“消防水帶”“當心火災———易燃物質”“當心火災———氧化物”和“當心爆炸———爆炸性物質”標志的名稱修改為“安全出口”“手提式滅火器”“消防軟管卷盤”“當心易燃物”“當心氧化物”和“當心爆炸物”(見表3、表4和表5);
———將“消防梯”修改為“逃生梯”,其安全色由紅色改為綠色,由“滅火設備”表中調整到“緊急疏散逃生”表中(見表3);
———修訂了附錄 A 中的圓形和三角形安全標志尺寸,規定了標志的設計尺寸(見附錄 A);
———增加了標志與方向輔助標志組合使用示例(見附錄 B);
———增加了標志、方向輔助標志與文字輔助標志組合使用示例(見附錄 C)。
本部分修訂時參考了ISO7010:2011《圖形符號 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注冊的安全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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