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江蘇南通查處VOCs非法排放污染案
2020年7月1日凌晨,南通市如皋生態環境局利用大氣環境移動檢測車巡查時發現,江蘇中友勞保用品有限公司周邊無組織有機廢氣濃度較高,存在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的可能性。
隨后,南通市如皋生態環境執法局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現場檢查,發現江蘇中友勞保用品有限公司正在正常生產,但生產車間配套的VOCs處理設施未正常開啟,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有機廢氣未經收集處理直接排放。
7月1日,南通市如皋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單位未按照規定使用揮發性有機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責令該企業改正違法行為,并擬處罰款7萬元。后續,生態環境部門還將按照《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就該企業設施不正常運行的行為,將企業有關責任人員移送公安機關行政拘留。此案也成為《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以來,江蘇省查處的首例揮發性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案件。
為適應新的污染防治攻堅形勢需要,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環境的向往,近年來,南通市生態環境局始終堅持嚴執法與優服務相結合,在持續推進突擊檢查、交叉檢查、專項行動、聯合執法“四個常態化”的基礎上,積極探索服務企業新舉措。此次,在《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正式實施前,南通市生態環境局已在全市推進開展VOCs提醒式執法工作,幫助企業掌握了解最新環境管理要求,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供稿:生態環境執法監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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