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3331簡介
GB/T 23331-2009《能源管理體系要求》標準已批準發布,于2009年11月1日正式實施。
能源管理體系就是從體系的全過程出發,遵循系統管理原理,通過實施一套完整的標準、規范,在組織內建立起一個完整有效的、形成文件的能源管理體系,注重建立和實施過程的控制,使組織的活動、過程及其要素不斷優化,通過例行節能監測、能源審計、能效對標、內部審核、組織能耗計量與測試、組織能量平衡統計、管理評審、自我評價、節能技改、節能考核等措施,不斷提高能源管理體系持續改進的有效性,實現能源管理方針和承諾并達到預期的能源消耗或使用目標。
GB/T 23331制訂背景
能源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中國資源不足,能源短缺已成為制約國民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由于現階段還是粗放型經濟,能源利用效率低,能耗高,造成能源嚴重浪費現象十分嚴重,能源的緊缺形勢又給我國的資源不足和環境治理造成巨大壓力。
節能工作是一個系統性、綜合性很強的工作。由于缺乏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和相互促進的科學的能源管理理念、機制和方法,就會造成能源管理脫節。使能源使用無依據、分配無定額、考核無計量、管理無計劃、損失無監督、節能無措施、浪費無人管等現象。一些思想前瞻的組織建立了能源管理隊伍,在能源管理中,逐漸認識到開發和應用節能技術和裝備僅僅是節能工作的一個方面, 單純的依靠節能技術并不能最終解決能源供需矛盾等問題。應用系統的管理方法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動行為節能,進行能源管理體系建設成為能源管理的關鍵。有計劃地將節能措施和節能技術應用于實踐,使得組織能夠持續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這不僅促進了系統管理能源理念的誕生,也推動了許多國家能源管理體系標準的開發與應用。
為推動能源管理體系國際標準的制定,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成立了ISO/PC242-能源管理體系項目委員會,由美國、中國、巴西和英國共同承擔該委員會的相應職務,由美國和巴西承擔秘書處的工作。該委員會已于2008年9月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起草標準草案。
我國能源管理體系標準研制及起草過程
早在2002年,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標認證中心就開始了有關能源管理體系標準的研究工作,逐步探索建立我國的能源管理體系系列國家標準。但由于諸多原因,研究初期并沒有正式提出國家標準立項。在借助國家發改委和科技部兩個課題研究、試點和相關經驗積累的基礎上,申請了國家標準立項并獲得批準。國家標準正式立項后,標準提出單位和起草單位組成了工作組,制定了工作計劃,通過深入研究并多次召開工作組討論會議,形成了“《能源管理體系-要求》草案”,同時,標準制定單位通過各種渠道,收集到了大量的能源管理體系相關的標準和資料并組織消化和理解,并據此對標準草案內容進行了完善,形成了現在的征求意見稿。詳細過程如下:
1.2002年,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標認證中心在多年致力于能源政策和規范研究、實施及推廣的基礎上,提出了能源管理體系的概念,并開始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比較系統的研究。
2.2004年,在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的重視和關注下,中標認證中心正式提出了“能源管理體系標準與推廣應用政策研究”的課題,并完成了相關的研究工作。
3.2005年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技術體系研究”作為國家質檢總局、認監委共同承擔管理的國家“十五”科技攻關專項的重要課題“資源節約認證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的關鍵內容正式立項,課題研究確定了能源管理體系標準的核心要素及相應的規范文件。2007年11月,課題研究成果通過國家科技部、質檢總局等相關部門組織的驗收。
4.2006年,中國標準化研究院中標認證中心正式通過全國能源基礎與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能源管理體系系列國家標準”的立項申請,并獲得批準。在前期研究積累的基礎上,通過深入的研究和討論,2006年底確定了標準草案。
5.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標準草案在一定范圍內向相關專家征求意見,并根據意見對標準草案進一步進行修改完善。
6.2006年至2008年上半年期間,在標準起草和研制的過程中,起草組非常注重國際的動態和趨勢,一直與有關國際組織(如ISO,UNIDO)和相關國家(如美國、英國)保持緊密的聯系與合作。在2007年3月、5月和2008年4月,分別參加了相關國際組織召開的能源管理體系標準國際研討會,并根據研討會的情況及國際能源管理體系標準的發展趨勢對標準草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7.2008年7月,召開能源管理體系標準討論會,對標準條款內容及表述方式等進行了完善,并形成了《能源管理體系 要求(征求意見稿)》。
GB/T 23331的價值
1.樹立良好的社會責任形象,為節能減排做出貢獻;
2.有助于能源的節約和合理利用,降低生產(服務)經營成本,有利于經濟效益的增長,在能源資源價格不斷上漲時保持競爭力;
3.有利于滿足市場、用戶和各相關方的要求,有利于減少信貸和保險機構的風險,有利于吸引投資,有利于產品銷售和市場開拓;
4.有利于完成國家對下達的節能指標;
5.有利于獲得國家各類獎勵及財稅政策支持,如國家對節約每噸標準煤給予組織200-250元的政策補貼,條件是組織必須擁有完善的能源管理體系制度;
6.有利于為開展能源管理體系認證做準備,培養能源管理方面的人才,為能源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7.有助于克服技術性貿易堡壘,甚至可以與國外相互認可,得到外商的青睞,擴大國際營銷渠道。
8.有利于建立節能減排的理念,樹立持續改進的信心,逐步形成節能減排的自律機制。
GB/T 23331主要內容
1.總要求:組織應建立并實施能源管理體系,以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管理體系應覆蓋組織與能源管理有關內部過程和外包過程。
2.管理職責:包括管理承諾、能源方針、作用、職責和權限等方面的要求。
3.策劃:包括能源因素、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能源管理基準及標桿、能源目標和指標、能源管理方案等方面的要求。
4.實施與運行:包括資源,能力、培訓和意識,信息交流,文件控制,記錄控制,運行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5.檢查與糾正:包括監視、測量與評價、合規性評價、不符合,糾正、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內部審核等方面的要求;
6.管理評審:包括總則、評審輸入、評審輸出等方面的要求。
GB/T 23331標準的核心思想及基本概念/構架分析
1.標準制定的核心思想
a)全過程控制思想:應用系統理論和過程方法,以低成本、無成本的管理措施,將組織的能源管理工作與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其他要求進行有機結合,針對組織用能全過程(能源采購、貯存以及使用等)和生產運營全過程(生產運營、管理運用和生活運營),對組織的能源因素進行識別、控制和管理,實現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的。
b)運用PDCA理論:充分運用PDCA理論,借鑒和使用先進的節能技術、方法和節能實踐,不斷提高組織的能源績效,是能源管理體系的主要要求內容之一。
c)充分結合能源管理的特點:將能源管理的特點充分體現在能源管理體系的各項具體要求中,努力與現行的能源管理系方法,如能源診斷等技術相結合。
d)充分借鑒現有的管理體系標準:遵循管理體系標準的國際慣例、發展趨勢和一般要求,借鑒ISO9000、ISO14000等成熟國際管理體系標準的理念和方法,在標準構架、相關表述和要求方面與國際通行的管理模式相協調。
2.能源管理體系基本概念/構架分析
結合能源管理體系的建立、控制和適用對象等核心要求,對能源管理體系基本管理理念和基本概念/構架的分析如下:
項 目 |
能源管理體系-要求 |
核心概念 |
能源管理體系是以“能源”為核心進行控制和管理, 組織通過識別能源因素、確定具體的能源目標和指標,并通過建立能源管理體系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效率。因此,能源管理體系主要是通過“活動、產品和服務”識別能源因素,圍繞“產品實現全過程以及減少外部影響所產生的能源消耗”來確定相關的管理要求。 |
控制范圍 |
組織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潛力涉及到產品實現的全過程,因此,能源管理的控制范圍也會涉及產品實現的全過程。與此同時,由于與組織運行相關的管理運營(例如辦公場所和辦公車輛等)和生活運營(職工食堂/咖啡廳,淋浴房等)也消耗能源、也同樣存在節能潛力,因此也應在能源管理體系的控制范圍之內。 |
控制對象 |
能源管理控制的對象主要是“影響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因素”,即通過管理,將能源消耗控制到規定的目標范圍之內。該目標包括組織的“縱向比較目標”以及同行業的“橫向比較目標”。 |
控制程度 |
能源管理在滿足能源目標和指標的同時,更強調控制的“相對性”,更注重不斷挖掘節能潛力、不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
控制方法 |
能源因素與組織提供的產品以及生產產品的工藝設備緊密相關,因此,能源管理所使用的控制方法同樣也具有較強的行業特點。另外,能源管理除要控制對能源利用效率產生重大影響的關鍵環節和關鍵點外,還要更加關注設備以及系統間的合理匹配。 |
適用范圍 |
能源管理體系可廣泛應用于硬件、流程性材料和服務行業,而軟件行業屬于微耗能行業,因此應用較少或需要管理的內容較少。 |
管理績效 |
能源管理績效是指組織對其能源因素進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測量的結果。對能源管理績效的評價不僅要關注合格與否,更應關注節能潛力的不斷挖掘,通過與自身歷史情況比較、與同行情況比較,實現“量控”。雖然本標準沒有提出具體的能源績效的要求,但組織應該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通過監測、測量和評價、管理評審等活動衡量組織的能源績效,以實現持續改進。 |
相關定義和要求介紹
1. 關于“組織”與“用能單位”
在國家相關能源管理的標準中使用比較多的是“用能單位”,但考慮到能源管理體系標準與現有國際標準(如ISO9000/ISO14000)的協調,以及與將來能源管理體系國際標準的統一,本標準采用了管理體系中比較常用的術語,即“組織”。
2. 關于“能源因素”的定義
本標準界定的能源因素是“在組織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影響能源消耗、能源利用效率的因素?!保@與ISO14000中的環境因素的定義方式是有很大區別的, ISO14001中對環境因素的定義是“一個組織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能源與環境發生相互作用的要素”,本標準沒有采用類似的定義,而是直接針對能源管理體系的目標“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進行了能源因素的定義,主要目的是通過對能源因素的識別和控制,更有助于組織改進能源績效,以及有助于實現組織節能減排的責任和目標。
3. “能源、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新能源、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等定義
這些術語和定義在相應國家標準中并沒有比較全面的界定,而且各定義中存在相互交叉的內容,為了更全面的闡述對能源管理的要求,本標準對以上術語及其定義依據相應國家標準、節約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能源法等進行界定,并給出了相應的定義。
4. “能源管理基準和標桿”的要求
由于與ISO9000、ISO14000的控制對象不同,以及針對控制對象所確定的控制要求的有關依據不同,相應的管理體系內容也會發生變化。因此,在能源管理體系中,建立“基準和標桿”非常重要,將直接影響能源消耗指標的確定和測量。本標準針對能源管理的特殊性,提出建立能源管理基準、標桿(適用時)的要求。并要求在設計目標指標時進行考慮,主要目的是通過設立管理基準和標桿劃定組織的能源管理基礎水平和確立改進的方向。
5. 關于“對組織所提供的產品” 的能源管理要求
鑒于能源管理的特點和建立實施本標準的主要目的,本標準并沒有提出針對組織所提供的產品提出相應的能源管理要求。因為已經有相應的國家標準對用能產品的能源效率水平作出了相應規定。另外,本標準的主要目標為了降低組織提供產品/服務過程中的能源消耗,如果將管理要求延伸到組織所提供的產品,則需針對產品,提出一系列相應的要求,使本標準過于復雜并不利于抓住重點。
6. 關于對“人員資質”要求
考慮到人員資質對組織能源消耗和能源利用效率的影響,本標準對操作重點設備的人員的資質提出了要求。
7. 關于“附錄:使用指南”的問題
本標準并未提供一個類似ISO14001那樣的一個“使用指南”,主要是標準正文中對相關要求的描述已經比較清晰,另外,能源管理體系系列標準中還將研制一個“實施指南”,嚴格的講,對于有些內容的界定很難說清是屬于實施指南還是使用指南。所以,對標準使用和實施的內容將在“實施指南”中進行描述。
8. 關于ISO9000、ISO14000和能源管理體系標準
三者都是運用管理手段、系統思想、過程方法、PDCA途徑和持續改進對所控制的對象進行系統的控制和管理,但由于三個管理體系所對應的核心概念――質量、環境和能源不同,以及由此導致的管理體系的關注點和過程控制方法也不完全不同,因此,所使用的控制和管理措施以及采取的具體技術方法將存在差異。但總的來說,能源管理體系標準是在ISO9000標準和ISO14000標準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一套管理體系標準,因此,不論從標準結構、標準的內容都會存在直接或間接的聯系,也就是說要充分借鑒ISO9000標準和ISO14000標準來制定能源管理體系標準。